諮詢委員會
國立台北科技大學電子工程學系暨電腦與通訊研究所諮詢委員會設置辦法
1. 為健全及強化系務發展與培養優質學生,特設置諮詢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
2. 本會得對重大系務工作,如認證、評鑑、系務發展等事項,提供建言與諮詢,俾供系務推動及發展之參考。
3. 本會設置委員4人,由校友、學術界人士、企業界人士及相關人士組成,其中系主任(所長)為當然委員,並由系主任(所
長)擔任召集人,召開諮詢會議。
4. 本會委員由系主任(所長)提名,經系所務會議通過後聘任之。
5. 本會每年召開會議一次,並視實際需要,得增加開會次數。
6. 本會委員之任期為兩年,得連任之。
7. 本辦法經系所務會議通過後開始實行,修訂時亦同。
本系所工程與教育認證諮詢委員:
劉深淵 (學界代表) 台灣大學電機系/電子所特聘教授、IEEE Fellow
陳伯奇 (學界代表) 台灣科技大學電子系教授
李嘉華 (業界代表) 前英業達副董事長、台北科技大學電子系兼任副教授
賴俊年 (業界代表) 信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楊豐誠 (校友代表,電通所畢業) 通嘉科技工程師
黃博祥 (校友代表,電子系畢業) 台積電工程師
廖麗敏 (家長代表) 中國科技大學會計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