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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命題

企業參與電子系實務專題命題

 

一、目的

藉由企業之實際需求做為電子系學生實務專題課程(競賽)之探討主題,以增加專題成果之實用性,並增進學生專題實作之動機。同時藉此媒合教師、學生與企業進行產學合作之機會,加強教師與企業之連結。

 

二、實施方式

企業依照其需求提出希望學校協助構思、改良或是實現之項目。電子系師生則據此進行解題或系統雛型實作等。

 

三、題目規範

1.     企業提出其需求項目文件應包含以下內容:

l   題目敘述 (題目概念、現況、動機等)

l   可提供之解題資源 (設備、文件、數據等)

l   期望成果

2.     企業所提出之題目應具備下列特性之一:

l   有明確大方向之概念題

l   有實際數據庫之分析題

l   有確切需求之現有產品或製程改良題

3.     企業不應:

l   將教師與學生視為外包廠商

l   客製化企業與其客戶之產品

l   為有時間壓力限制之須驗收的產品

4.     企業所提出之題目需經過電子系學術委員會審查後再公開給予教師與學生

5.     企業得於電子系實務專題說明會現場宣傳與說明其命題

6.     企業可指派一位負責同仁於學生專題製作期間給予協助

 

四、成果展示(競賽)與獎勵

1.     教師與學生解題之成果將於第二學期之實務專題競賽現場展示

2.     選擇同一命題之組別將由該命題企業進行評分及評比。

3.     為鼓勵學生參與,命題之企業須提供該題之解題獎金,並保證得獎組數為參加組數之一半以上。每題的獎金規範如下:

l   第一名:肆萬元 (含指導老師獎金貳萬元,可從缺)

l   第二名:叁萬元 (含指導老師獎金壹萬伍仟元,可從缺)

l   第三名:貳萬元 (含指導老師獎金壹萬元,可從缺)

l   佳作(若干名)壹萬 (含指導老師獎金伍仟)

l   若僅有一隊參與該題,企業仍至少需提供壹萬元之獎金

 

五、保密協議

若企業所提供解題開發或驗證之資料包含公司內部機密檔案、或個資相關之數據,得要求教師與學生簽訂保密協議。

 

六、成果後續

參賽隊伍並無義務提供企業實作細節或程式碼,但企業得與教師及學生商討後續合作或技術移轉事宜,並依照國立臺北科技大學產學合作相關辦法與學生校外實習相關辦法辦理。

 

七、申請方式

請於https://forms.gle/oEt2HKwsJWUiWpwx9填寫申請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