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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期實習】商之器110-2

職缺內容與應徵窗口如附檔。

經企業錄取後,請依本系校外實習規定申請實習學分。

申請方式請參閱本系網頁【校外實習相關規章】並留意下列規定:

【自111學年度起,109學年度(含)以前入學學生,僅開放於大四下學期申請全學期(不修課)實習】

【自110學年度入學新生起,依畢業課程標準規定,取消全學期(不修課)實習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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